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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打击滥用公屋问题香港房委会推出优化富

并于本月起要求所有未住满10年的住户,每2年要申报一次居住状况,以及是否持有物业。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房屋署署长罗淑佩今天(5日)强调,会严厉打击滥用公屋问题,呼吁公屋住户如实申报,若作虚假声明,或会被控告其他罪名。
罗淑佩今早在电台节目中表示,由10月3日起已向首阶段约8.8万户公屋户派发新申报表,该批住户主要是居住公屋2至8年人士,主要是申报在香港是否推有住宅物业。相关表格会直接派入住户的邮箱,至于未有收到表格的住户亦毋须担心,即代表他们现阶段暂时不用申报。至于收到表格的住户,须于11月底前交回办事处。
至于长者住户,罗淑佩指,因顾及长者资产需用作养老,因此如果所有家庭成员都超过60岁,可无须申报资产及物业,不过将来需要申报是否仍居于公屋。被问到若有人离港公干而无法填报,罗淑佩表示,需要提交证明文件说明原因,或同住家人代为处理,视乎情况酌情处理。而若果有人直接拒绝或忽略申报,最严重可以终止其租约。
罗淑佩强调,当局决心打击滥用公屋,必定有新措施推出,当局正进行研究。她又提及,有公屋户在单位内经营Airbnb尤为过份,当局必定严厉打击,若发现有关个案绝不手软。另外,当局亦希望透过与政府部门“互通”,包括与地政总署进行配对等,以审核住户是否拥有物业。她又呼吁公屋住户如实申报,若作虚假声明,或会被控告其他罪名。
而被问及查核住户拥有海外物业,罗淑佩响应指,有关问题较复杂,署方仍在研究有何方法处理。希望能够透过今次“半申报、半教育”形式,提醒住户有责任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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