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及物流局会尽快以附属法例形式刊宪删除《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中的相关条文(即第8D条及有关的条文(如适用))。相关条文在刊宪删除后将不会有乘客在乘坐专营巴士或非专营巴士时佩戴安全带的法定要求;而在条文予以删除前,政府不会按该条文执法。至于其他车种(包括私家车、的士、货车、小型巴士、特别用途车辆、学生服务车辆)的佩戴安全带的法定要求仍继续生效。
局方表示,下一步会广纳各方意见,考虑如何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原则下,同时充分顾及实施新规定过程中的各项关注,并在优化安排后再咨询立法会,适时再推出。与此同时,会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公众自觉佩戴安全带的习惯。